包装作为联系人类生产与生活物资不可缺少的手段,与人类文明同步发展,不同的历史时期包装的功能含义也不尽相同,但包装却永远离不开采用一定的材料和容器,包裹、捆扎、容装、保护内装物及传达信息的基本机能。1983年我国在“包装通用术语”国家标淮中对包装的定义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所采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总体名称;也指在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的操作活动。明确地对“包装”一词定义为一类事物的名词,如食品包装、家用电器包装、文化用品包装、日用化工产品包装等;同时又定义为事物操作活动的一种动词,例如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通过包装工在包装车间对液体产品进行灌注装瓶、装袋,对粉状或固态产品装盒、装箱、封口、包裹捆扎等一系列的操作活动都称为包装。
显然,现代包装设计,是以解决特定产品在流通消费中的物质保护与实用功能和审美与信息功能优化结合为目标,具有设计上的多元化与整体系统性。包装的自然(物质)功能——即是容纳、保护内装物的性质、形态与数量不变,保护消费者安全使用商品,方便生产、储运、陈设、销售、携带、消费、处理等的性能;社会(精神)功能——即是通过一定的材料、造型、结构和视觉传达设计,塑造商品的品牌形象、美化商品、吸引注意、准确迅速地传达商品信息,正确有效地引导消费商品和提高商品附加值的性能。很明确,包装设计是具体实现包装功能目标的关键环节,是将包装技术,商业营销与视觉传达艺术融汇结合转化为商品包装实体的中介层,设计方案直接关系到包装的生产工艺方式,质量性能,成本核算和市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包装设计包含了确定包装的工艺技术方式,进行包装材料与包装造形、结构设计,包装的视觉传达设计、包装附加物设计、包装防护技术处理等的整体系统化设计。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公布的国家新职业标准中,对包装设计师的职业定义为:在商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事包装工艺设计、储运包装设计、销售包装设计的专业人员。明示包装设计师的职业工作范畴,包含了对物资和商品包装过程的工艺技术方法及其加工设备的设计;对各种物资与产品(含重型机械产品等)进入货物流通环节的运输包装设计;对进人商店直接展示销售的商品包装及各类礼品包装的设计;彩电、冰箱、配套餐具等大中型商品融运输包装与销售包装一体化的设计;同时,包装设计师还肩负着包装新材料与包装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设计;包装产品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的开发研究与设计。鉴于包装设计专业跨多种学科交叉的综合、系统、应用性特点,以及销售包装设计、运输包装设计、包装工艺设计在设计操作实践中对职业技能特性要求的差异,故在包装设计师职业标准中,允许包装设计师可以在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包装工艺设计中选择其一为主要设计方向。无论哪一个方向的包装设计,都是难以与平面设计等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