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装潢设计的基本要素分为信息要素和形象要素。
一、信息要素
1.标志信息
标志是产品的识别要素,是产品及企业信誉的象征。
(1)标志的形象。标志的形象有具象型、抽象型、意象型、文字型、字图结合型。
(2)标志表现的形式处理。标志表现的形式处理有点型、线型、面型、体感型及相互结合的变化形式。
(3)标志的功能。标志的功能有识别性、象征性、保障性。
(4)标志的设计处理。标志的设计处理有独特性、感觉性、规范性、适应性、时代性。
一个好的名称是对标志表现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产品标记的功能,也有直接以品牌名称注册为标志的做法。不能只求吉利,应考虑市场和消费者感受。避免负面感,利于记忆和朗读上口。名称含义弹性较大,注意独特个性的信息效益。
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产品形态、材质、功能、用法;产品规格、型号、容量、批号、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条形码;产品等级档次、属性特点等。
4.出产者信息
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电挂、邮编。
5.条形码
二、形象要素
(一)图形形象图形形象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产品标志图形为主体的表现。
(2)以品牌名称含义为主体的表现。
(3)以产品外观形态为主体的表现。
(4)以产品功能效用为主体的表现。
(5)以产品材质成分为主体的表现。
(6)以产品某种属性特点为主体的表现。
(7)以特定消费对象为主体的表现。
(8)以一定传统性、地方性特点为主体的表现。
(9)装饰辅助的图形处理。
图形形式变化包括具象型、抽象型、意象型、装饰型。
(二)色彩形象
(1)面积处理。面积大小影响基本色调,应先安排大面积色;两种色彩配比时对比性过强,也可以改变面积比例来减弱对比度。
(2)排列处理。不同色彩的排列关系会影响色调,例如:强中弱的排列比强一弱一中的排列关系要和谐。
(3)视认度处理。色在另一底色上视觉感受的层次清晰度叫色彩的视认度。以下是几种视认度由高到低的配色例:黄底黑色一白底红色一黄底蓝色一红底绿色一蓝底紫色一紫底红色。
(4)强调色处理。这是在总色调中对某部分加以强调突出的用色,是视认度与面积对比相结合的处理,强调部分以小面积、高明度、高纯度以及色相的对比加以集中的突出。
(5)共用色处理。共用色也称分离色,这是对相邻对比过强的配色之间加以第三色分离的处理方法,共用色以黑、白、灰、金、银为佳。
(6)互补色处理。互补色的应用可以形成强烈的对比效果,也可以对大面积色调穿插补色调剂。
(7)过渡色处理。对色相、明度、纯度或强或减弱的渐变,可以产生和谐、丰富、层次、空间感变化效果。
(8)形象色处理。这是直接体现内容物色彩特征的用色,例如对橘汁、咖啡等产品在包装色彩上的典型模拟,富有直接性、鲜明的表现力。
(9)象征色处理。不直接体现内容物色彩,而在观众共同认识的基础上,对产品或品牌含义等表现目标的某种内在精神属性加以象征化表现,这是一种间接性的、观念性的用色,例如中华牌香烟包装用红色。
(10)标记色应用。标记色是功能性用色,用以明确识别性,例如同一品牌而不同香型的香皂包装。
(11)系列化用色。标记色主要特点在于使观众识别产品与包装的某种不同点;系列色则是传达不同产品品种的某种共同点。系列化用色在企业CIS系统中应用的规范性较强。
(三)文字形象
文字是包装信息传达的具体而理性的要素。包装文字主要有以下几项:
(1)基本文字。牌名、品名、生产者名称文字一般安排在包装的主展示面上;牌名与品名可以有多种形式变化,生产者名称应取规范性印刷体。
(2)说明文字。包括产品材质成分、功能效用、使用和保养方法等,字体宜取规矩的印刷体,一般编排于包装的侧面或背面。
(3)资料文字。包括型号、规格、容量、重量、批号、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获奖名称等,字体取印刷体,编排部位在正、侧、背面视具体情况而定。
(4)广告文字。推销性文句,内容宜简明扼要,字体与编排较灵活。
字体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依据表现的需要,力求体现产品品质属性特色,同时考虑消费对象、同类设计的差别化等因素;具有良好的认识性和可读性,不要令人“猜谜”,草字体的处理尤应注意;同一名称或同一内容的字体格调应保持一致性,以及在不同包装面上应用的规范性;注意字体的编排关系和面积关系。
(四)构成形象
构成形象指包装上图形与图形、图形与文字、文字与文字、主体与背景、边与角等各部分相互构成一种整体骨架形象,是包装设计的重要形象要素。
应遵循形式逻辑的四条原则:
(1)同一律。各部分要向同一目标配合用力。
(2)排中律。构成形象要鲜明典型,不是似是而非,模棱两种。
(3)不矛盾律。各部分不要相互干扰,相互抵消。
(4)充足理由律。构成形象要力求达最大的形象表现力,不能苍白无力。
(五)其他形象要素
包装材料及工艺处理的各种光泽、色泽、肌理、凹凸变化等;礼品包装的花结、吊挂等附加装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