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制品的加工相对简单,在加工中木材的主要工艺性质如下。
1.握钉力
握钉力或称持钉力、裹钉力,是木材特有的工艺性质,因此常用钉、榫等方法连接成木制品。木材握钉力是因木材纤维为钉子所挤压或切断,使木材对钉子产生压力的结果。
木材纤维的方向对握钉力有重要的作用,平行纤维方向的握钉力约小于垂直方向的25%,弦向和径向的握钉力则相差不大。此外,握钉力还随树种、容重和含水率而变。通常阔叶树比针叶树的握钉力大,紧密、干燥和容重较大的木材比松软、潮湿和容重小的握钉力大。钉子尺寸、种类也能影响木材的握钉力,如木材对大钉的握钉力大于小钉,方钉大于圆钉,螺丝钉大于普通钉。
2.抗劈裂性
木材顺纹容易劈裂,是木材的特性。衡量木材的抗劈裂性,通常是以单位长度能承担的最大静力劈裂载荷为依据。
木材的抗劈裂性,对握钉力有较大的影响,并对木材砍劈加工带来困难。一般针叶树的抗劈裂性较阔叶树小,针叶树弦向的抗劈裂性比径向小,阔叶树由于髓线比较发达,则径向比弦向小,尤其是粗大髓线的木材,这种差别更加明显。
3.弯曲能力
木材的弯曲能力是制造变曲和弧形木质制品的主要依据。木材的弯曲能力主要决定于木材的塑性,以阔叶树的环孔材塑性最好,如栎、榆、水曲柳、山毛榉等树种的弯曲能力最高;散孔材次之,针叶树较差,如红松、白松的弯曲能力较差。
在同一树种中,树龄小的弯曲能力比老树要好,存有木节、斜纹和腐朽的木材弯曲能力较低。
木材的吸附水增多时,纤维变软而易弯,干燥后即硬化定型;或加高环境温度以增大纤维的塑性,进行弯曲成形,经冷却后硬化定型。
通常弯制木材前,常增加其含水率介于25%~30%,加热介于90℃~140℃,然后进行弯曲。增加木材的含水率和温度,可用水煮法或蒸汽处理,但须通过试验来决定处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