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部位标示是指对包装物的各个位置给予固定的编号,以便于测试后对不同部位损毁情况的统计与评估(也可用于实际事故的分析)。包装物受力部位的不同,可能导致不同的损毁情况。为了避免弄错受力点和损毁的联系,所以在测试前应对包装物或容器各种基本形状的面、角和边进行编号,给以标志,以示区别部位。对此,国家标准GB3538《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中分别作了规定,测试时应按该标准的规定对包装物进行标示,以方便测试后的数据统计与整理。
1.长方体包装试件
(1)面的编号。面的编号是将包装件按照运输时的位置放置,包装件上表面标示为1,右侧面为2,底面为3,左侧面为4,近端面为5,远端面为6。如果包装件上有接缝,则将该接缝垂直地置于标注人员右方放置,近端面为5。如果遇到运输状态不明确或包装件有几个接缝时,允许任选一端作为5,并以此为基本点来确定其他各面。
(2)棱的编号。棱是两面相交形成的直线,并用两面的号码来表示。如第1面和第2面构成的棱,其编号就是1-2棱,余者类推。
(3)角的编号。角是包装件或容器三个面相交构成的,故以三个面的号码来表示。例如面1、面2和面5所构成的右上角的编号为1-2-5角。
2.圆柱体包装试件
圆柱体包装试件位置编号的标示方法是这样的:将圆柱体垂直放置,在上圆面上作两条相互垂直交叉的直径,与圆周线相交成4个端点,可自标注人员的对面起,按顺时针方向分别用1、3、5、7编号表示,再通过这4个端点,向底作4条垂线,与底面相交的端点,分别对应编号为2、4、6、8。这样4条圆柱体的平行线编号分别为1-2、3-4、5-6、7-8。将圆柱体划分为4个部分,加上圆柱上圆面与底面,可标出6个区域。
当圆柱体包装件表面有制造接缝(一条或几条)时,通常将一条接缝放在编号为5—E位置上,其余部分编号仍按上述方法顺序标示并连成盲线。
3.袋状包装试件
袋状包装试件部位标示的方法,是先将袋竖立放置,若有制造接缝,将其放置在标注人员的右方,若无制造接缝,可以选择一个起始线,标注人员位于袋底部最短对称轴的延长线上。这样,标注人员面前面被定为编号1,以逆时针方向进行编号,即右侧面为2,后面为3,左侧面为4,袋底为5,袋口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