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的表现尤为明显,下面仅作一般阐述。本节内容可直接参看国际贸易及合同法类教科书。
1.一般交易中的包装条款
跨国贸易合同中应规定产品包装质量,首先应以国际标准为准,没有国际标准的,经双方协商后,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惯例为准,按此签订贸易合同。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也可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包装质量负责,并提供验收资料或实样。如果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应偿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运输中的包装条款
货物在跨国运输中,应规定托运方对货物包装的责任。托运货物必须按国际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产品,无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以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由于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运输设施与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托运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储存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在跨国储存合同中应规定存货方对所存货物包装的责任,并对包装质量和标志作出明确规定,储存时应以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等进行验收入库,货物在储存期间,如果因包装不符合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灭失、变质、污染、损坏等,应由存货方自行负责。
4.“法律适用”与特殊法令问题
由于国际贸易要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一旦发生与包装相关的法律纠纷时,应似哪个国家的法律为依据来处理问题,必须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法律适用”,一般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些国家有环境保护条例、防毒包装法令、消费者保护法等,这些法规对产品包装均有较严格的规定,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如合同中没有规定,一般按国际惯例执行。
5.包装环节的约定条款
(1)包装材料的特性。主要是指包装方法、包装物与被包装产品的理、化、生性质的关系,它涉及化学反应、生物作用、卫生影响、流通中的安全及经济责任等。在贸易合同中必须对包装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作明确规定。
(2)包装容器的特性。主要是指包装容器的结构、温度条件、抗压力、制造工艺繁简、对包装材料的要求、包装技术及机械设备的配合性等。包装容器的形状与所包装产品密切相关,因此,对不同产品所适用的包装物要作明确规定,以保证包装物对产品的保护作用。
6.保证国家尊严及满足消费者要求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国家尊严及经济利益等,对包装物所使用的文字、度量衡及其他方面都应有相关规定。现行的国际标准和国际公约如《国际海上部分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标准》、《联合国简易装运标志规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在国际贸易中,凡可利用的,应以它们为双方签订包装合同的依据,减少合同在约定或执行中的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