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进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一个技术纽带,是国际贸易的调节工具。同时,在国际贸易中,包装在贸易合同中的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有关包装的责任,这是认定违约和追究违约者责任的法律依据。
包装标准化作为国际贸易的调节工具有三种作用:协调作用、推动作用、保护作用。
1.协调作用
由于世界各国及联合国中许多国际专门机构的标准不同,体系各异,造成了技术障碍,影响国际贸易,必须进行协调。建立国际标准化体系可以防止国家之间出现新的贸易壁垒形式。
由于世界各国很难制定出统一的标准体系。因此,国际标准化组织可以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在各国作出决定之前进行干预,先期协调,可以使各国标准渐趋一致。维护一个国际标准,要比事后协调杂乱无章的各国标准容易得多。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集装箱标准,是标准化协调的典范。标准规定了集装箱的性能、尺寸和重量,这就便于更好地协调国际运输和调度,节约资金,发展水、陆、空联运及“门到门”运输。
2.推动作用
为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必须研究进出口商品所应采用的标准,了解进口国或国际上的有关标准,以促使产品达到标准的要求。在推动出口政策的政治、贸易、财政等因素确定以后,技术就成为不能忽视的关键因素。在各国为了突出某种技术系统而互相施加影响和压力的技术竞争中,各国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就需要推行“技术外交”。标准化就是“技术外交”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标准类型,主要有:出口要参考或执行进口国标准;按本国标准生产;按国际标准生产三种类型。
3.保护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关税壁垒已经受到普遍的指责,因此,在当今的跨国贸易中非关税壁垒已成为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并被普遍接受。标准化正是被称为贸易技术壁垒的形式之一,并在跨国贸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其中包括严格的技术标准、苛刻的卫生安全规定,以及繁杂的商品包装、认证标志等,以限制商品进口和销售。这类措施已日益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实行技术壁垒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