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人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我国的大部分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很多国内的标准仍是不可少的,特别是一些包装标准,国内标准仍占很大比重。下面介绍我国关于标准的一些规定。
1.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局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标准。国家标准以国标两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GB”作为代号,后加标准顺序号、发布年号构成,分为强制性标准“GB”和推荐性标准“GB/T”两种。
2.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是针对行业性生产管理制定的规范性标准,标准代号及标示方法由国家标准局统一规定。行业标准代号一般以行业名称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等构成,后加标准顺序号、发布年号。包装及与包装相关行业的标准代号主要有:BB(包装),QB(轻工),NY(农业),YY(医药),HG(化工),JB(机械),SY(商业)等,行业标准的标示方法与国家标准相同。
3.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是针对省、市、自治区内的生产、管理制定的规范化标准。标准代号为DB××或DB×x/T,DB后面的数字为行政区划代码,标准代号后加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标示方法与上述方法基本相同,只是在DB后面加“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其他不变。地方标准现使用很少,不再作图示。
4.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针对企业生产、管理自行编制的标准。企业标准以企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Q”作为标准代号,后加企业代码、标准顺序号及标准发布年号。其标示方法与上述基本相同,只是把地方标准中的“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改为“企业代码”。不再单独示例。
企业标准是在没有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编制的,多用于新开发产品或同类产品很少的产品。企业标准需向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