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的大干世界是如此美丽,古往今来,有多少流传千古的名辞佳句在讴歌着令人过目不忘的美景,“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五光十色、绚丽多彩的大自然,给人类带来了无限的遐想与欢乐。
那么人类是如何感知这些美丽色彩的呢?
人类通过身体的眼、耳、鼻、舌和皮肤这些感觉器官来认识世界,在接收到外界刺激时会将信号发送给大脑,从而产生对应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等不同感觉。在上述所有感觉中,最重要的就是视觉,因为它为我们提供的信息量约占所有器官提供的信息总量的80%。人们在用眼睛观察景物时,会同时感受到物体的形状和颜色等特性,而视神经对颜色的反应最快,其次才是对形状的反应。实验证明,人们在看到某物体的最初一瞬间,对颜色的感知率是80%,对形象的感知率只有20%。正如俗话所说:先看颜色后看花,远看颜色近看花。我们平时所说的颜色其实并不是一种客观实体,只是光作用于人眼后引起的一种除形象以外的视觉特性。
人类产生色觉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光、彩色物体、健全的视觉器官和大脑。光照射到彩色物体上,经过物体对光的吸收、反射和透射之后作用于人眼,再由眼睛中的视神经将信息传递给大脑,大脑视觉中枢经过对信息的综合处理后得出对颜色的判断,由此而产生色觉。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首先,在产生色觉的过程中光的作用相当重要,没有光就没有色。道理很简单:当我们正在灯下兴致勃勃地欣赏一本五彩缤纷的精美画册时,突然停电,伸手不见五指,画报顿时便会黯然失色。光是一种具有波动性和粒子性的电磁波,从本质上说,它与X光、电波、声波都是同类物质,只是波长不同而已。波长处于380-780纳米波段的电磁波具有可视性,按照波长由长到短的顺序排列依次是:红、橙、黄、绿、青、蓝、紫。比红光波长稍长的是红外线,比紫光波长稍短的是紫外线,人眼皆不可见。简而言之,光是色的源泉,色是光的表现。
彩色物体各自具有不同的表面结构,即不同的分子类型和不同的分子间结构方式,这些决定了它们不同的光学特性,在受到光照时会产生吸收、反射和透射等不同的反应。假如它对所有波长的光一律都反射,则会呈现白色;一律都吸收便是黑色。选择性的吸收一部分反射一部分,则要看反射出的是多少波长的光,反射出的是长波段的红光,则这个物体便是红色的。
视觉器官是由眼睛与视神经组成的,眼睛是视觉感受器,视神经则是信息传送器,大脑则是识别器。三者必须都健全,才会感受到颜色的存在。人脑在得到视神经传送来的外界光信号以后,经过回忆、对比、分析、综合等一系列生理与心理活动,最后完成对颜色的识别。
每天经过这样无数次的识别活动,我们得以认识和享受身边所有的美好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