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刻、私刻与官刻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三种不同的图书出版形式。
坊刻即作坊书肆刻书,指中国古代民间书商刻印图书,这样的书也称为“坊刻本”,以销售流通营利为目的。
坊肆刻书起源最早,始于唐代,盛于南宋。唐代300多年间,印刷业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从文献与留存实物来看,当时刻书活动只局限在寺院和民间作坊书肆,尚未出现官方刻书。雕版印刷最早是用于刻印佛经,后来逐渐普及到民间,民间作坊开始私自刊印政府所禁的历书。唐代中后期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印刷高潮,寺院印刷和民间坊刻都很活跃,涌现出相当数量的以印卖诗文、历书、字书、占梦、阴阳杂记为业的手工印书作坊。宋代的坊肆刻书遍布全国各地,特别是浙江、福建、江西、四川等几个主要地区,坊肆刻书十分活跃,有些坊肆从事刻书卖书甚至几代人相继传承。由于坊刻规模和财力不及官府,从刻印的精美程度来看,坊刻本也不如官刻本。但坊刻是数量最多、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出版形式,坊刻的繁荣曾促进了中国文化尤其是民间文化的发展,坊刻家是真正意义上的出版商。例如,北宋蜀地费氏进修堂所刻的《资治通鉴》,南宋蜀地所刻的《三苏先生文集》、《太平御览》等,都曾在国内广为传播。
私刻是指官僚、富绅、文人学士等私人出资刻印图书。私人出资刻书从后蜀宰相毋昭裔始,对后世影响深远。私刻本早于官刻本,其数量亦远超过官刻本。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私家刻书称为家塾本或家刻本。自宋代以来,私家刻书持续不衰,家刻本多是刊刻文学作品。南宋是私刻活动的昌盛时期,名家名刻不断出现,著名的有陆游儿子所刻的《渭南文集》、廖莹中所刻的《昌黎先生文集》和《河东先生文集》、周必大所刻的《欧阳文忠公集》等,对宋文学的传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官刻即官府监制雕刻印行的书籍,又称为“官板”或“监本”,多为古代经史典籍。晚唐民间作坊的兴盛,直接刺激了五代以后官刻和私刻的出现。唐长兴三年(932年),明宗命令当时全国最高学府和教育主管机关国子监开雕“九经三传”,史称“五代监本”,开官刻之先河,为后世官府刻书活动提供了典范。宋朝“兴文教,抑武事”,重视官学,官学刻书包括州学、府学、军学、郡学、郡庠、县学、县庠、学宫、学舍等版本。遍阅现存的南宋官刻本,府州一级的地方政府和官学刻书数量最多。
明代是中国古代出版印刷业发展的极盛时期,官刻、坊刻、私刻等多种形式并存。明代官府的刻书机构是历朝历代中最多的,刻书内容是历代官刻中最丰富的,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中,除了《红楼梦》,其他三部都出现于明代。清代前期刻印业继续着明代的繁荣,官刻以武英殿、国子监和官书局三管齐下,而以武英殿为最,称为“殿本”或“殿版”。清代中叶以后国门大开,随着西方近代出版和文化传播技术的传入,我国古代辉煌的文学传播活动一度走向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