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广告活动准则

专业设计咨询热线: 152-0825-5785
专业设计咨询热线: 152-0825-5785

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不仅存在利益关系,而且存在工作关系。这些关系的处理和协调既影响广告活动的运作,也影响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活动中应遵循一些最基本的活动准则。

1.关于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准则

我国《广告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方可从事广告活动。《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进一步规定,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除符合企业登记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有负责市场调查的机构和专业人员;②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及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③有专职的财会人员;④申请承接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应当具备经营外商来华广告的能力。

我国《广告法》第26条第二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4条进一步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②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③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④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此外,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除应具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本人还应具有广告专业技能,熟悉广告管理法规。

2.关于经营活动的准则

广告经营活动是广告宣传活动的基础。如果经营行为不合法、不严格、不科学,就可能创作损害公众利益的广告作品。因此,广告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较为严格的准则。根据我国《广告法》及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广告经营活动应遵循如下准则:

(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2)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

(3)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4)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②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③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发布广告需要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进一步规定,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广告,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交验营业执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明,个人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报刊出版发行广告,应当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机关核发的登记证,图书出版发行广告应当提交新闻出版机关批准成立出版社的证明,各类文艺演出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证明文件;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广告应当提交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应当提交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5)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7)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8)广告收费应当合理、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向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9)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媒介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3.关于户外广告的准则

户外广告是指张贴、设置、绘制在城镇繁华地段、商业闹市中心、交叉道口、旅行沿线、机场、车站、码头、高大建筑物等露天场地和交通工具上的广告。户外广告的数量多少、质量如何、设置的地点、场所是否合理、恰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整体精神面貌和文化、城市美化、环境保护的程度。一般来说,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妨碍交通,不得有损市容和风景地区的优美环境,不能破坏古物建筑等。户外广告要与社会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相适应。

我国《广告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①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③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④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⑤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

4.关于广告合同的准则

广告合同,是指参与广告活动的各方,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广告活动前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签订的协议。其目的是保护参与广告活动的各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广告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各方都应认真履行。订立广告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文网址:https://www.ltbzc.com/article/17121214092613197282.html

专业设计咨询热线: 152-0825-5785
其他人还阅读了下面的内容
小企业品牌营销策划要注意几个误区的问题
多功能餐饮营销策划“爆品”实战法
古镇旅游营销策划方案
品牌设计有什么技巧可言?
品牌推广公司服务内容及价值所在
营销战略策划主要流程与内容
农业产品的品牌营销
新能源汽车品牌咨询策划
冰淇淋连锁品牌全案策划
品牌策划公司怎么选择?请看必备小妙招!
苏打饼干战略定位营销全案策划
饮料企业营销策划该怎么做?
年度营销战略规划怎么做?
休闲食品2019年品牌整合传播“法则”
医疗品牌策划要怎么做?
糕点市场定位咨询
这些您可能也会感兴趣
成都石榴包装设计公司
一个包装设计多少钱?
产品包装设计公司
药品包装设计公司
中秋月饼盒包装设计
白酒包装设计公司
雅安包装设计公司
雅安画册设计公司
泸州画册设计公司
泸州包装设计公司
宜宾画册设计公司
宜宾包装设计公司
遂宁画册设计公司
南充画册设计公司
南充包装设计公司
德阳画册设计公司
资阳画册设计公司
内江画册设计公司
达州画册设计公司
自贡画册设计公司
乐山画册设计公司
巴中画册设计公司
广安画册设计公司
绵阳画册设计公司
成都画册设计
月饼包装设计欣赏
集团企业画册设计公司
城市形象画册设计

相关作品
Works